广供联办[2012]20号
关于印发《振兴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贸易公司、市直公司,市社各科室:
《市供销社关于振兴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按此意见组织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你们与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
广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市供销社关于振兴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振兴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5号)、《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随政发[2012]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振兴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广政发[201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水市“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供销社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广水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振兴发展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服务“三农”和扩大内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加快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新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大体系,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坚持现有企业抓巩固提升、空白社抓恢复重建,达到“流通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多样、组织体系完善、整体实力较强”,全面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和为农服务功能,努力把供销社办成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实现供销社的全面振兴。
二、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供销社综合实力显著增长,社有资产存量明显增加,系统企业效益稳步提升,基层社全面恢复,建立健全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全市供销系统购销总额达10亿元以上,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购销占市场主导地位,其中日用消费品配送率达到50%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供应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主要农副产品市场批发销售率达50%以上,培育发展有支撑能力的龙头企业3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90%,市联社实现收入百万元以上。
(二)阶段目标:2012年—2013年,全面启动振兴发展工作。优先兴建“农资配送中心1个”,规划筹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或农贸市场4个,恢复重建棉花龙头企业1个,整合规范再生资源交易中心1个,帮助改造基层社3-4个,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社100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申报并实施“新网工程”项目2个,建设基层供销超市3个。2014—2015年,筹备兴建市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全面恢复基层社8个,建供销超市5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率90%,日用消费品配送率和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市场占有率提升到规划水平,供销系统企业实现全面振兴和发展。
三、任务与举措
(一)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体系建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集合村级资金、资源,按照广水市广政办发[2010]28号文件精神,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将村办公室打造成为集党务、村务、商务、事务、服务“五务一体”的办公、服务场所,让农民充分享受公共服务。着重在城镇社区和农村中心村建设社有产权综合服务社,在便民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尝试二次返利。有条件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提升服务档次,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有机结合,逐渐推行邮政、通讯、保险、车票、货物运输代办和水费、电费、电话费代收代缴业务,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资配送中心、农资连锁店,经销正规、合格农资,打造“放心农资”品牌,发挥稳价保供主渠道作用,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市级农资配送中心为载体,建立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化肥储备和市场交易,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市、乡(镇)、村三级农资经营网络的连锁经营,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及种子的需求。依托化肥供销公司、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好庄稼医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科学治理病虫害服务,实行“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肥到田”,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民经纪人、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等诸多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多层次、网络化的为农服务体系。
(三)推进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直销店、平价店,实行产销对接,畅通农副产品渠道,解决“卖难买贵”问题,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文件精神,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市场主体作用,争取政府用地和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业性和综合性相补充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参与由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公益性农副产品市场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引进投资主体,规范建设标准,发展仓储物流、冷链物流和电子交易。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布局,在主产区和集散地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初步规划,2012-2013年,恢复重建棉花龙头企业,做好棉花生产、加工、购销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到2015年,在应山城区建设“广水市供销社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1个、大型农贸市场1个;在乡镇建设专业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4个,即吴店镇香菇批发交易市场、余店镇“三白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长岭镇水产批发交易市场,太平乡大蒜批发交易市场;在其它乡镇创办农产品超市或农产品经销店,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直接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农产品销售,提升规模效益。建立农副产品检测和质量追溯制度,经营无公害蔬菜和其它农副产品,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四)推进日用消费品流通体系建设。建设市、乡、村三级覆盖的日用消费品配送、连锁经营网络,加强市级配送和乡村两级日用消费品网点建设,实行一点多线、一网多用,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民消费,让农民享受就近、便利、安全和舒适消费。加强市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乡镇供销超市建设,引进省内外大型集团企业为龙头,采取直营带加盟的方式建设广水市供销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重组,开展厂商联合、商商联合组建基层供销超市,实行市、乡、村三级日用消费品配送连锁经营。做大做强烟花爆竹传统业务,依托市烟花爆竹公司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整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权为重点,加大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建立覆盖全市的烟花爆竹安全连锁经营。
(五)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交易市场、集散中心和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发展循环、低碳、绿色经济,参与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社区和村镇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提高废金属、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弃电子产品等主要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建立以市级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企业的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六)推进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市、乡、村实现“三级四有”目标,即市级要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或大型综合超市、有农资配送中心、有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有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龙头企业;乡镇基层供销社要有供销超市、有庄稼医院、有骨干农副产品示范专业合作社、有废旧物资回收门店;村级综合服务社要有农资便利店和日用消费品便民店、有商品配送、有代理代办服务、有集商务事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加强市联社自身建设。提升班子领导科学发展、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理事会职责明确、管理科学、社务民主、服务有力;监事会、工会等机构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干部精神面貌好、工作干劲大、工作作风实、执行能力强。加强基层社的恢复与重建。按照“三个一批”、“三位一体”要求,建设一批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基层社。根据区域经济流向设立中心社;通过帮扶改造基层社,构筑新型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实行开放办社,凡经营涉农商品,承认供销社章程,愿意加入供销社的商户或个人,都可以成为供销社的社员,享受供销社提供的各种政策和信息服务。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直销店、加盟店、连锁店等实体恢复重建空白基层社。大力领办各类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本市棉花、花生、畜禽、食用菌、蔬菜、水产、优质桃、大蒜等资源和特色产业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着力领办、发展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示范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行业协会。重点围绕日用消费品、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等主导产业成立行业协会,突出区域、地方特色办好行业协会,努力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提升行业协会发展水平和对会员的吸引力,依托市联社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四、保障措施
(一)争取政策,请求支持
市供销社要抓住现有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第一年选择40个县级供销社予以重点支持的机遇,申报建设项目,重点争取以下四个方面的项目资金:1、争取中央、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配送中心、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2、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基地;3、争取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由供销社出资创办的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4、争取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资金,对确定支持并验收合格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实行补贴。
(二)加强责任,全力推进
按照省社、随州市社的统一要求,市供销社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振兴供销社领导小组,负责拟订振兴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实行市供销社班子成员、机关科长对口联系、挂钩帮扶基层供销社的工作制度,做到联系的基层供销社不振兴,对口帮扶不脱钩。全系统要广泛动员,上下联动,营造振兴供销社的浓厚氛围,把振兴的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考核验收、任务奖惩。
(三)考核验收,奖惩兑现
市供销社将基层供销社(市直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年度责任目标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对基层供销社(市直公司)进行考核评比,实行奖惩。凡恢复为新型基层供销社并达到基层社“四有”目标,经验收合格,由市供销社给予10000元奖励;凡基层供销社自建拥有自主产权村级综合服务社并经过验收合格的,每个村级综合服务社给予3000-5000元资金补贴。凡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法人代表1000-2000元的奖励。|
各基层供销社和市直单位要根据全省、全市振兴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2012]5号)、随州市政府(随政发[2012]7号)广水市政府(广政发[2012] 12号)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振兴方案报市供销社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