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7]13号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迅速组织了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花爆竹稽查队等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从8月15日开始,对全市的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为期20天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活动。这次全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抽调了6个部门32名工作人员,配备了8台专车,采取了拉网式的普查,对全市540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及中心集镇的副食品商店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质量、库存条件及存量进行了逐一检查,发现无证经营11家,暂扣经营许可证40个;暂扣营业执照35个;暂扣经营资格29个。累计扣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商品价值60000元,其中扣押万元以上商品的案件1个、2000元以上商品案件7个。
这次检查,发现了许多不安全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意识淡薄。由于近几年我市烟花爆竹经营未出现安全事故,大多数市民及烟花爆竹经营户对烟花爆竹经营的危险性缺乏认识,没有事故防范意识。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多起违规超储现象,最为典型的是余店镇兴隆街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徐德伟,他家私存烟花90件、爆竹40饼,就连铺板底下塞满了烟花爆竹。
(二)假冒伪劣商品鱼目混珠。从查处的烟花爆竹情况来看,有几种假冒商品的内外包装与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经营的商品相似,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特别是细粒爆竹,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很难从外表上分辨出真伪,但这种商品质量低劣,燃放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无证经营有所抬头。这次检查,已查出无证经营11家,但我们分析未查出来的无证经营商户还不在少数,原因是我们这次检查声势大、人员多、动作集中,一些无证经营者得到整治检查的消息后,有的临时关门停业,有的收藏了烟花爆竹,躲避了这次整治检查。
(四)从事烟花爆竹运销批发的地下专业批发户也还个别存在。从这次检查扣押的商品分析,有许多相同产地、相同包装、相同质量的假冒烟花爆竹在不同的乡镇集市同时出现,并且涉及经营户较多,少数经营户储存的数量还很大,(已发现按零售价计算存量达到20000元以上),这说明不是零售经营户在同一批发点进货,而是不法的个体烟花爆竹运销户在开展烟花爆竹地下批发。
这次烟花爆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花费的时间多、投入的精力大。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于未然,建议今后的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将由集中检查改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对重点乡镇(特别是吴店、马坪、平林、红旗等边远集市)、重点户突击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管理作用,加大日常的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充分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知识,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平时的烟花爆竹安全抽查,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达规定标准的,取消烟花爆竹经营资格或吊销营业执照;对违规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商品没收或经济处罚;对违法生产的,要坚决予以打击,直至绳之以法。
广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