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 告
根据广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意见》的精神,凡未参加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的原供销社正式职工,请于2007年2月28日前到本人原所在单位或市供销社咨询,写出自愿自费参保或不愿意参保的书面申请,办理自费参保手续。截止2007年6月底以前,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并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望原供销社职工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市供销社咨询电话:0722-6232337。
广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07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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